2018年秋季开学在即,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将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后的首届"3+3"高考,不再分文理科.为了平稳实现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改革有机衔接,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课程设置和学分安排等做了详细规定.
《通知》指出,2018级高中学生仍使用现行国家课程教材.《通知》明确,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其中选修Ⅰ课程包含选修Ⅰ(A)和选修Ⅰ(B)两个部分.
普通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 116学分,选修Ⅰ课程不少于 22学分,选修Ⅱ课程不少于 6学分.
体育与健康由11个学分调整为12个学分,高中三个学年必须每周至少安排2节,并提供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新增的1个学分课时应重点用于综合防控近视,可通过健康知识教育与运动技能教育相结合形式进行.
准备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除须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感兴趣的学科课程模块进行修习.
省教育厅规定,高中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不得提前报考.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在省级确定的考试安排表中选择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具体另行通知).